主持人:徐泓教授(東吳大學歷史學系)
主講人:王鴻泰教授(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)
導 讀:林希元〈上巡按二司防倭揭帖〉(卷165,頁1678-1680)
日 期:民國99年1月16日(星期六)15:00
地 點: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(勤大樓四樓)
主持人:徐泓教授(東吳大學歷史學系)
主講人:王鴻泰教授(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)
導 讀:林希元〈上巡按二司防倭揭帖〉(卷165,頁1678-1680)
日 期:民國99年1月16日(星期六)15:00
地 點: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(勤大樓四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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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98年林麗月教授研讀會活動集錦。
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,此次邀請宋惠中教授(元培科技大學通識中心主任)擔任導讀,閱讀《皇明經世文編》中的農政史料,包括王廷相,〈與開封趙二守疏〉、霍韜,〈書蓄鴨事〉及霍韜,〈書沙田事〉等三篇。尚請 共襄盛舉,切磋指教。
主講人:宋惠中 教授
時 間:民國98年12月5日(星期六)14:00
地 點: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(勤大樓四樓)
中國明代研究學會【明代典籍研讀會】
主持人:徐泓教授(東吳大學歷史學系)
主講人:林麗月教授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)
講 題:南陳北李今何在:讀〈贈太學生石大用序〉與〈論太學疏〉
日 期:民國98年10月24日(星期六)09:30
地 點: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(勤大樓四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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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97年研讀會活動集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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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96年度所有活動集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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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民國95年唐力行教授演講活動集錦。
徐泓(東吳大學歷史系)
研讀會時間:民國九十三年3月13日(周六)10:00- 12:00
研讀會地點: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討論室
研讀會出席人員:呂士朋、王德毅、孫雲生、張哲郎、徐泓、林麗月、朱鴻、張璉、文仲瑄、何淑宜、宋惠中、邱仲麟、邱澎生、尤淑君、陳怡行、陳啟鍾、鄭樑生、吳正龍、張皓政、張繼瑩、謝崇熙、唐立宗、吳惠雯、林修合、陳怡行、翁健鍾、黃千蕙、林秀靜、何佩馨、黃素慧、張家豪、陳依婷
大綱
1. 文韜與武略:後五子與兩司馬
2. 交友:王世貞、胡應麟、梅鼎祚與戚繼光及張居正 –附論所謂伯玉、元美不和說
3. 亦為貨殖、處士及俠客立傳:《太函集》及其主要內容
4. 復古與創新 閱讀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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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民國93年度研讀活動集錦。
邱澎生
主要研讀史料:丘濬,《大學衍義補》;王樵《讀律私箋》、王樵《方麓集》(特別是其中卷6的〈西曹記〉);袁黃,《寶坻政書》(收入《了凡雜著》);王肯堂《律例箋釋》;王明德,《讀律佩觿》;「訟師秘本」(《折獄明珠》)
一‧「法律人」的操作性定義:
以研讀法律條文、參與司法訴訟為基本職業或主要謀生憑藉者。明清時代出現的幾種重要「法律人」:胥吏;幕友;官員;訟師(「訟棍」,或「歇家」)。
二‧明清「法律人」出現的幾種關鍵制度性背景:
(一)審轉制度運作下,對「適法」(法律適用)專家的需求:刑部做為法學家的重要養成場所、由京師積年胥吏到地方官員延聘幕友。
(二)成案管理制度運作下,對「比附援引、修法、立法」專家的需求:中央與地方胥吏(刑書)的掌理各類成案、中央刑部「律例」與其他部會「則例」體系的增刪、地方「省例」的編纂與發布、中央與地方編輯刊布的法律「案件匯編」(如《駁案新編》、《審判擬式》)。
(三)藉市場機制流傳販售的法律知識:法律註釋書與政書的編寫與出版、訟師鈔寫張貼的「廣告」、紳商或工商團體(會館、公所)刊刻豎立的碑文、「訟師秘本」與其他各類法律「案件匯編」(如《說帖輯要》、《刑案匯覽》正‧續‧三編)的編輯出版。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