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泓(東吳大學歷史系)
研讀會時間:民國九十三年3月13日(周六)10:00- 12:00
研讀會地點: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討論室
研讀會出席人員:呂士朋、王德毅、孫雲生、張哲郎、徐泓、林麗月、朱鴻、張璉、文仲瑄、何淑宜、宋惠中、邱仲麟、邱澎生、尤淑君、陳怡行、陳啟鍾、鄭樑生、吳正龍、張皓政、張繼瑩、謝崇熙、唐立宗、吳惠雯、林修合、陳怡行、翁健鍾、黃千蕙、林秀靜、何佩馨、黃素慧、張家豪、陳依婷
大綱
1. 文韜與武略:後五子與兩司馬
2. 交友:王世貞、胡應麟、梅鼎祚與戚繼光及張居正 –附論所謂伯玉、元美不和說
3. 亦為貨殖、處士及俠客立傳:《太函集》及其主要內容
4. 復古與創新
一、汪道昆相關資料
1.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卷177頁74-75,汪道昆《太函集》120卷: 道昆名在後五子中最高,自標置因樹屋—其狂誕殊甚,然文章實皆偽体。沈德符《敝帚軒剩語》云:「王李初志,道昆尚未得與其列,後以張居正心膂驟貴,其 《副墨》行世,暴得時名,世貞力引之;世遂稱元美伯玉。」汪文刻意摹古,時援古語以証今事,往往扞格不暢,其病大抵與歷下同。世貞晚年甚不服之,當云: 「予心服江陵之功而不敢言,以世所曹惡也;予心誹太函之文而不敢言,以世所曹好也。無奈止心二屈事何!」云云,其論頗切中。德符又稱:「張居正父七十,世 貞、道昆俱有幛詞,世貞刻集中,六七年居正敗,遂削去;道昆垂沒,自刻全集在居正身後十年,而全載此文,不竄去一字,稍存雅道。」云云。今案封柱國少師張 公七十壽序一首見此集第十二卷中,則德符之言為信。然以居正父為眾父,父至比之於蒼蒼之不言,究不可為訓也。
2.徐朔方,《徐朔方集》(杭州:浙江古籍出版社,1993),第四卷《晚明曲家年譜•皖贛卷》,頁1-104,〈汪道昆年譜〉。
3.徐朔方〈關于張鳳翼和天都外臣的《水滸傳》序〉《光明日報》1983.05.10
4.宁宗一、陸林、田桂民,《明代戲劇研究概述》(天津:天津教育出版社,1992),頁366-367,載研究書目五種。
5.Hsi, Angela,“WANG Tao-kun(汪道昆)”in L. Carrington Goodrich & Chaoying Fang(房兆楹)eds.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, 1368-1644. New York: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. Pp.1427-1430.
6. http://www.chinahuangshan.com/lyzt/whkmain1208.htm 汪道昆(1526-1593)明代著名戏曲家、抗倭名将。字伯玉,号太函、南溟。徽州区西溪南乡松明山人。汪道昆于1547年中进士,少年得志,堪称一帆 风顺。历任义乌县令、襄阳知府、福建副使、兵部左侍郎等职务。汪道昆生活的嘉靖、万历年间,正是日本海盗集团侵扰东南沿海的高峰时期,百姓备受其苦。汪道 昆从就任义乌县令起,就积极组织民众习武练兵,实现全民防御。任福建副使时,他配合民族英雄戚继光筹谋策划,招募”义务兵”赴前沿参战,大败倭寇,一时举 国振奋。晚年任兵部要职,不辞辛劳,亲赴海防前线视察,并从国防整体的角度大胆改革弊政,提出强化边纺的整套军事方案。如建设芜湖县城防的方案实施后,人 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护,芜湖人民特地将他所写的《芜湖县城记》刻在城门楼上,”以重所始”,表示纪念。汪道昆不仅武略超群,文韬也相当出众,为文简而有 法,作诗风骨俱佳,有《太函集》120卷,收散文106卷,诗歌1520首(按:實為1660首),堪称多产作家。汪道昆精通音律,在戏曲创作方面有较高 水准,所制杂剧清新俊逸、诙谐多姿,影响很大,传世的共有五种:《高唐梦》、《五湖游》、《远山戏》、《洛水悲》、《唐明皇七夕长生殿》。另著有《北虏纪 略》1卷、《数钱叶谱》1卷等。《明史·文苑传》有汪道昆传。
7. 金寧芬,〈關于汪道昆的幾個問題〉,《文學遺產》,1985: 4。
8.王世貞收到汪道昆為他的文集寫的序後,回函曰:「執事文斐矣,盡善矣,論篤矣,縱令天下後世廢僕言,不能廢執事敘也。」
9. 《太函集》卷76〈萬古樓記〉:「如必尊古而卑今,則柴氏之陶不為荐,李氏之墨不為章,—-要以酌之時宜,如之何其可廢也。」
二、汪道昆生平大事簡表
- 嘉靖四年十二月廿七日(1526.01.09)出生於歙縣千秋里。 祖父守義,業鹽,號鹽筴祭酒,父良彬,曾學醫。 道昆一名守昆,初字玉卿,改字伯玉,號高陽生。三歲從祖父受古詩,幼好讀古文、戲曲。
- 嘉靖二十一年(1542),娶妻吳氏,次年以瘵卒。二十二年續娶吳氏。
- 嘉靖二十五年(1546),中應天鄉試。
- 嘉靖二十六年(1547),中進士,與張居正、王世貞同榜。除義烏知縣。時年23。
- 嘉靖二十八年(1549),任浙江秋試考官。
- 嘉靖三十年(1551),入為南京工部主事,改北京戶部江西司主事,時俺答圍北京,兵退後道昆預修城墻。
- 嘉靖三十二年(1553),喪妻。改官兵部職方司主事,迎父就養北京。 作〈庖人(吳三五)傳〉、〈查八十傳〉、〈汪處士傳〉。
- 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升兵部武庫司員外郎。
- 嘉靖三十四年(1555),娶婦蔣氏。
- 嘉靖三十六年(1557),升兵部武庫司署郎中事員外郎,議欲從征倭寇於淮南,旋罷。
- 嘉靖三十七年(1558),赴襄陽知府任。時張居正父遊武當山過襄陽,道昆迎之。
- 嘉靖三十九年(1560),作〈顧聖少詩集序〉,始接近後七子,與王世貞訂交。 成《大雅堂雜劇》四種(《高唐記》《洛神記》《五湖記》《京兆記》)。 以酒量著稱,「飲一石始沾醉」。
- 嘉靖四十年(1561),作〈奉壽襄王殿下序〉。秋赴福建按察副使任,備兵福寧。
- 嘉靖四十一年(1562),作〈奉壽大司馬胡公(宗憲)序〉、〈少司馬陸公(穩)平寇(南贛盜)序〉。 赴杭,監戚繼光軍禦倭(《太函集》卷108〈寶劍篇〉、卷109〈戚將軍鑄良劍二,謁予銘之〉、卷27〈台州平夷傳〉、卷78〈平遠台勒功名〉)。
- 嘉靖四十二年(1563),升福建按察使。 作〈孝廉將軍(戚繼光父景通)傳〉(卷27),紹介戚繼光於王世貞。
- 嘉靖四十三年(1564),四十歲。升福建巡撫。 作〈饒歌十章〉(卷107))、〈福建鄉試錄序〉(卷20)、〈壽少司徒鮑公(兵部左侍郎鮑象賢)序〉(卷10)、〈般若台記〉(卷71))。
- 嘉靖四十四年(1565),作〈封刑部郎中何公暨章宜人七十序〉(卷10)、〈明處士江民瑩墓誌銘〉(卷45)。
- 嘉靖四十五年(1565),福州衛軍毆人,以處理失當罷歸。王世懋來信慰問,歐大任來信訂交。 作〈冬日山村十首〉(卷109)、〈祭襄王文〉(卷81)。
- 隆慶元年(1567),作〈春日山村十二首〉(卷109)。以徐于室為齋名。
- 隆慶二年(1568),作〈贈余德甫(後五子)序〉(卷3)、〈明故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鮑公(象賢)墓志銘〉(卷46)。 晤譚綸、戚繼光,並同戚繼光訪王世貞于太倉。作〈御史大夫思質王公奏議序〉(卷21),為王世貞父昭雪。為沈明臣作〈孤憤集序〉(卷21),悼胡宗憲作〈孤憤詩〉(卷107)。
- 隆慶三年(1569),為吳維岳作行狀。 隆慶四年(1570),組丰干詩社。 任鄖陽巡撫。 作〈《楊忠愍公集》序〉(卷21)、作〈肇林社記〉(卷75)。
- 隆慶五年(1571),任湖廣總督。 編成《副墨》九卷。
- 隆慶六年(1572),升兵部右侍郎,為譚綸副手。襄事穆宗昭陵工事。 時戚繼光任薊州總兵,道昆奉使行邊。
- 萬曆元年(1573),為張居正父作七十壽序(卷12),傳說其文「深當江陵意,以此得幸于江陵」,而王世貞所作壽序,則「遷就其辭」而已。
- 萬曆二年(1574),王世懋來賀五十生辰。為李維楨祖父作壽序。
- 萬曆三年(1575),為曲家高濂父作墓誌銘。 以言官糾拾,再疏乞休,不允。 作〈,少保呂相公(調陽)六十壽序〉(卷13),作詩為王世懋四十壽(卷114),為都御史潘恩作八十壽序(卷13)。 請告歸里。 作〈非法偈〉(卷86)贈德清。 作詩謝王畿過訪(卷114)。
- 萬曆四年(1576),作〈荐履篇〉為戚繼光壽四十九。 得王世貞新刊《弇州山人四部稿》。 為曲家陳與郊祖父母作墓誌銘。
- 萬曆五年(1577),梅鼎祚來訪,為作〈《寧國府志》序〉。 作〈送王中丞(一鶚)移鎮上谷序(宣大巡撫)〉(卷5)。 僧大安來訪。 作〈《弇州山人四部稿》序〉(卷22)。 作〈重修古剎翊教禪寺碑記〉,為刑部尚書吳百朋作〈《太玄吳氏宗譜》序〉(卷22)。 休官後自名天游子。
- 萬曆六年(1578),作詩〈聞大司徒(戶部尚書殷正茂)得謝志喜〉(卷115)。 母卒,作〈先孺人狀〉(卷44),王世貞、李維楨為文祭之。
- 萬曆七年(1579),作〈《黃岩縣志》序〉(卷22)。 作〈敕贈安人徐(知府徐成位)母譚氏墓誌銘〉(卷49)。 遣弟道貫往太倉向王世貞為母乞墓誌銘。 為故江西布政使徐中行作墓誌銘(卷51)。作〈邑大夫李君侯(歙縣知縣李琯)上計序〉(卷5)。
- 萬曆八年(1580),與龍膺來任徽州推官,共結白榆社。 作〈御史中丞張公(任)平蠻(廣西八寨)碑〉。作〈送太守徐公(知府徐成位)副山東臬序〉(卷6)。
- 萬曆九年(1581),為徽州知府王京父作六十壽序(卷15)。 作〈《姜太史(寶)集》序〉。按:姜寶即《書影》所載與汪道昆會飲於黃鶴樓者,道昆譏蘇軾「文章一字不通,此等秀才當以劣等處之」,姜寶不恥,笑謂:「訪 問蜀中胥吏,秀才中并無(蘇軾)此人,想是臨考畏避耳。」徐朔方認為道昆與姜寶會於襄陽,去黃鶴樓幾有千里之遙,當日會面即別,並無後數日會餞之事;果若 《書影》所言,姜寶不齒道昆,何至求序于道昆,「其為妄語也無疑」。 父喪,作〈先府君狀〉(卷44),王世貞有祭文。
- 萬曆十年(1582),遣弟道貫往太倉向王世貞為父乞墓誌銘。 登黃山。
- 萬曆十一年(1583),為殷正茂作〈達尊偕老篇〉(卷14),以其嘗行賄張居正被劾告歸。 為乞碑訪王世貞,並晤胡應麟。 過嘉興,為沈思孝作〈沈純父《行戍稿》序〉(卷24)。
- 萬曆十二年(1584),為福建按察使陳文燭《二酉園集》作序(卷23)。 為申時行作五十壽序(卷15)。 李維楨來訪。六十大壽,戚繼光向王世貞乞壽序。 建精舍于肇林。作《遂園記》(卷77)。卜 築太函于問政之麓,室名函三,自號函翁。
- 萬曆十三年(1585),沈明臣來訪。 胡應麟來訪,為作《少室山房續稿》序(卷24)。 戚繼光罷官歸里來訪,為作〈滄州三會記〉(卷108)、為其《止止堂集》作序(卷24)。 屠隆、徐桂應邀入白榆社。
- 萬曆十四年(1586),訪王世貞于太倉。 為名妓徐翩翩作〈慧月天人品〉,梓之,姜寶(時掌南京刑部)從徐姬家取其板毀之,寄書促其用世,不可作無益文章。 作南屏淨慈之會。 為謝廷諒(傳奇《紈扇記》作者)母作墓志銘(卷54)。為寧國知縣丁應泰作〈首計紀事〉(卷85),作〈呂相公元配累封一品夫人夏氏傳〉(卷35),作〈督課黃明府政績碑〉(卷64),《太函集》為貨殖立言數見,此為一例。
- 萬曆十五年(1587),屠隆來書論三教,答以長函(卷103)。 為王一鶚《大司馬王公督撫奏議》作序(卷25),作〈太傅呂文安(本)公傳〉(卷39)。為徽州知府古之賢先公作行狀(卷42)。 戚繼光、王世懋去世。
- 萬曆十六年(1588),為宛平丞吳氏夫婦作墓志銘(卷55),作〈代寧篇〉(卷18),文中首見兩司馬稱號,時王世貞以兵部右侍郎升南京刑部尚書。 為縣人南京戶部侍郎程嗣功作行狀(卷43)。 致書許國為胡宗憲、戚繼光恤典進言(卷104)。
- 萬曆十七年(1589),為應天巡撫周繼作〈中丞周公平寇(太湖劉汝國,自稱濟貧王)序〉(卷9),對劉汝國起事始末記載甚悉。本集另有〈監司袁使君(國臣)平寇碑〉(卷65)、〈皖寇平奉贈監司袁使君三十六韻〉(卷112)為同一事作。 為王世懋作墓碑(卷67),作詩慰王世貞被劾。 為焦竑父作墓誌銘(卷56)。 刊行《水滸傳》,並為作序。(徐朔方〈關于張鳳翼和天都外臣的《水滸傳》序〉《光明日報》1983.05.10)。道昆另作《蔡疙瘩(蔡衙內)雜劇》(金寧芬〈關于汪道昆的幾個問題〉《文學遺產》1985:4)。 治耳聾,無效。
- 萬曆十八年(1590),晤胡應麟,為作《詩藪》序(卷25)。 為王世貞告歸作詩四首,並致書告以《太函集》將結集(卷118、105)。 作〈鄉飲三老傳〉(卷38)。 有再起之議,未遂。 王世貞卒。
- 萬曆十九年(1591),往嚴州送龍膺免官歸里(卷107、108),胡應麟來訪,為作《少室山房四稿》序(卷26)。 往祭王世貞(卷83)。 致書李維楨為《太函集》求序。為《太函集》作自序。 弟道貫卒。 修族譜(卷26)。 為梅鼎祚作《古樂苑》序(卷26)。 作文壽南京禮部尚書王弘誨(卷19)。
- 萬曆二十年(1592),作〈戡叛(寧夏哱拜)議〉,〈防倭議〉(《太函副墨》卷2)。 致書張真人(卷106)。 為戚繼光作墓志銘(卷59)。
- 萬曆二十一年(1593),四月十九日去世,享年六十九歲。
三、《太函集》自序:
大明揭日月以開天,廓然再造,人文滋盛。若弘正嘉隆,東越勃然而興,秉良知以繼絕 學,直將房皇三代,糟粕六經;則其師心非法即法,顧先主法言具在,殆有徑庭北地,以清廟遺音一洗里耳。濟南白雪,江右鈞天,其一先登,其一而高峙,其一張 廣樂集大成,三者皆人傑也。北地往矣,余倖從兩君子游彼,其隸視百家,雄視千古,取法于左、國、蒙、莊、屈、宋、蘇、李、司馬、曹、劉、李、杜,取財于先 秦、兩漢、建安、開元,于鱗謹嚴,元美閎博,高門相望,無忝大方之家,概諸三代,六經將避三舍。余少而好古,長受民事,蒞戎行,用志既分,卒鮮專一之效。 壯而遊方之內,乃始有聞,彊而為方外遊,乃始有覺。要之,聞則任耳,覺則攖心,什五而離,什五而合,幸而家食,將成一家之言,命曰太函,釐為三卷:上之則 道術之辨、性命之原,中則經國之程,下則經世之業。
四、《太函集》目錄:
- 卷1-9 82首,多為官場某某視學、赴任送別贈言之「序」。
- 卷10-19 89首,為壽序。
- 卷20-26 90首,為族譜、鄉試錄、文集、奏議、詩集、尺牘作序。
- 卷27-40 為傳記85首。
- 卷41-44 為行狀27首。
- 卷45-60 為墓志銘95首、塔記銘3首、墓碣2首。
- 卷61-62 為墓表15首。
- 卷63-66 有家廟碑、去思碑、荒政碑等26首、神道碑2首。
- 卷67 墓碑6首。
- 卷68 18首碑記、5首碑陰 有生祠碑記、縣城碑記、霖雨碑記等及墓域碑陰。
- 卷71-77 記55首,有堂、山、學田、樓、社、橋等記。
- 卷78-78 銘49首、箴1首。
- 卷79 頌16首。
- 卷80 贊25首、誄4首、哀辭1首。
- 卷81-83 49首祭文。
- 卷84 論9首、說6首。
- 卷85 雜著13首。
- 卷86 偈27首、跋28首。
- 卷87 議3首。
- 卷88-94 疏13首,多為邊務。
- 卷95-106 書牘443首。
- 卷107-120 騷1首、古樂府、四言詩、五言七言古詩、五言七言律詩、五言七言絕句等1659首。
五、《太函集》傳記傳主身分舉例
《太函集》收錄傳記85首:
- 〈江山人傳〉,江瓘字民瑩,歙人,諸生,棄舉子業,專事吟詠,兼工醫。
- 〈饒母完節傳〉,舉人饒一蘭母,節婦。
- 〈孝感傳〉,程敬夫,刲股療母疾。
- 〈台州平夷傳〉,戚繼光平倭。
- 〈星子簿許朝儀傳〉,地方父老。
- 〈陳宜傳〉,陳瑞州婦,襄助瑞州,有德行。
- 〈孝廉將軍傳〉,戚景通,繼光父。
- 〈鄭景明先生傳〉,以講學著。
- 〈卻姬傳〉,余大夫入閩赴任,卻姬隨行。
- 〈庖人傳〉,吳三五,義行。
- 〈汪處士傳〉,汪通保,徽商,多財而好行其德。
- 〈查八十傳〉,查鼐,琵琶演奏家。
- 〈汪處士傳〉,汪仲,俠客行。
- 〈沈文楨傳〉,四明商人,治酒舍,沈明臣父。
- 〈王仲房傳〉,父鹽商,胡宗憲幕客。
- 〈吳子欽傳〉,俠客。「嘉靖初,士不論武久矣。見挾短兵衣短後者,輒灑然以為非常,且也士有奇不得一試,憤無所發,卒託非常為名高,或求神仙,或談王伯,大抵皆放言耳。」
- 〈朱介夫傳〉,父為杭州鹽商,通鹽法,有俠行。
- 〈鄭母戴氏傳〉,徽商鄭定之母。
- 〈聞莊簡公傳〉,聞淵,嘉靖中官吏部尚書,與夏言、嚴嵩不合。
- 〈明兵部尚書翁公傳〉,翁萬達,俺達寇京師,督兵禦之。
- 〈七烈傳〉,徽州七烈婦。
- 〈鄭麒妻羅氏貞節傳〉。
- 〈王子鎮國少君傳〉,名厚柯,襄憲王曾孫,好讀書行善。
- 〈許長公傳〉,鹽商,徽州世家,許國的父親。
- 〈范長君傳〉,亦出鹽商家庭,戒其子:「里俗率操佔,畢以賈芬華,安事儒矣。爾曹第為儒賈,毋為賈儒。」
- 〈程漢陽傳〉,戶部貴州司郎中、瓊州知府,廉吏也。
- 〈江漸江先生傳〉,江季,亦出鹽商家庭,官至雲南、貴州布政使。
- 〈江夫人傳〉,江季夫人。
- 〈潘孺人傳〉,孝廉潘侃妻,治家樂施。「里俗貴男賤女,即閭右家數生女或不留」。〈太學生潘圖南傳〉,「鄉人什七賈而什三儒」。
- 〈處士陳貞靖先生及孝廉仲子傳〉,陳有守。
- 〈世醫吳洋吳橋傳〉,記各種疑難雜症的醫治。卷31有33頁。
- 〈孫節婦范氏傳〉,「郡有汪司馬者,著一家言,藏之名山,寓內莫不待一言,以為琬琰。」
- 〈許母汪孺人傳〉,許長公母。
- 〈程長公傳〉,兩浙鹽商。「鹽筴使數立長公為諸賈人祭酒」。
- 〈季弟待室烈女方氏傳〉。
- 〈處士方太古傳〉。「世方以經藝論士,非以薦紳大夫不聞。弘正以來,土駸駸慕古,于時獻吉崛起,薦紳大夫響應之。」
- 〈方在宥傳〉,以藏書傾邑里,善詩,居則為天都社,出則為江上社、三山社。
- 〈仲子妻傳〉,「里婦務冶容袨服,競晝游。」
- 〈潘母吳伯姬傳〉,潘之恆母。
- 〈汪深源傳〉,汪濬,參加汪道昆諸弟詩社。
- 〈河源李封君傳〉,記其調停械鬥,「自南粵操兵,其民習於私鬥,河源曾氏聚族而居曾田,將修怨於其鄰,則舉眾而兵上管。」
- 〈許恭襄公(論)傳〉,兵部尚書,熟習九邊邊務。
- 〈明賜級阮長公(弼)傳〉記蕪湖築城,「乙卯島夷自越突新都,且薄蕪湖,蕪湖故無城,守土者束手無策。—居數年群盜劫縣庫,議城蕪湖,監司首召長公扶 義倡眾;長公應召,以身為版築先。城完而堅,如期而告成。」「蕪湖道出南陵,險而淖,病行者;長公捐金以倡諸賈,甃而夷。先是,長公將以歙為菟裘,蕪湖為 豐沛,既而業大起,家人產具在蕪湖,城內外築百廛以待僦居,治甫田以待歲,鑿洿池以待網罟,灌園以待瓜蔬,膢臘饔飧不外索而足,中外傭奴各千指,部署之悉 中刑名。」「今上覃恩,詔賜民間年八十以上爵一級。」
- 〈方君在傳〉有豐干詩社資料。
- 〈聶真人傳〉。
- 〈海陽長者程惟清傳〉,「命之儒則儒,先躬行而後經藝,命之賈則賈,先籌算而後錐刀;遂以鹽筴賈荊揚,以居息賈京邑。—-居十年,所浸致不貲。」「既而馮几召近屬諸弟子前:『若為儒,務力學以待舉;若為賈,務力本業以取贏。』
- 〈父子御史黃太公(鏜)黃次公(應坤)傳〉。
- 〈丁海僊傳〉,世擅小兒醫。
- 〈周母傳〉,佛教信仰儀式,置義倉、義囝。
- 〈鄉飲三老傳〉。
- 〈太傅呂文安公傳〉有北京築外城紀載,又記:「先是,島夷弄兵,諸郡縣盡城守縣故城江北,而江南無城。南市殷殷,什倍江北。」
- 〈許本善傳〉,嘉靖中,歙人許穀上十三策,「歙附郭不域,此國初制也。頃島夷入浙,列邑悉城」。
- 〈儒俠傳〉
- 〈聶少翁傳〉
- 〈隱君子周有道傳〉,「正嘉之際,論道者各主齊盟,東越則王文成,南粵則湛文簡。瞠乎文成之後者為鄒文莊,高陵、永豐則與文簡相師友。自道術既裂,專門者 持兩端,或主躬行,或求神解,鮮顧襲躬行者以貌,襲神解者以言;要以由中百不得一,即庭內不能無間,況望門而瞰者乎!鄙人何知根于心之謂道,合于一之謂 道,不以貌,不以言,藉令謬謬為狂,踽踽為狷;苟以是心至,庶幾跂及於中行,何以故由中行也?」
婦女 | 20 |
孝子 | 2 |
族人 | 2 |
學者 | 9 |
官員 | 17 |
王公 | 1 |
平倭 | 1 |
處士(含商人) | 23 |
俠義 | 3 |
醫 | 3 |
樂 | 1 |
佛道 | 2 |
庖人 | 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