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旅《露書》中的明代社會經濟史料

邱仲麟*

前言

姚旅所撰《露書》,以往學者提及者不多。謝國楨先生在四十年前(1960年)所著的《明清筆記叢談》中,曾對《露書》予以簡要介紹。書中認為該書各篇中,「以風篇、錯篇記當時的事實,最為詳核。」又云:「他曾遊歷京洛,北上太原、洪洞、大同,南涉嶺海,還到過雲南。所經過的地方,人情風俗,節候風氣,戲劇樂舞,都有所記述。還記載了些朝鮮、琉球、越南諸國及西南少數民族的習慣;以及西洋利瑪竇等人東來的事蹟。」謝先生認為其中有很多可採的資料,例如有關樂器各條,「很可供音樂家的參考。」書中所記的雲南火把節的資料,「也有其參考價值。」另外,謝先生又舉到書中所記關於歐州人東來的事蹟,以及煙草傳入中國的事實,都是不錯的史料。 [1]

昔日讀謝國楨先生書中此段記述時,遍查臺灣各圖書館,均未見收藏該書,深以未能通讀全書為憾。五年前,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刊行,於該叢書子部中見《露書》, [2] 惜以正撰寫博士論文,未能細讀。近日細讀此書,殊覺當中所載,誠如謝國楨先生所言,極富史料價值,爰是將書中關於明代社會經濟方面之史料,予以進一步介紹,以為明代研究之助。

一、姚旅的生平

依據現存資料,有關於姚旅的生卒年不詳,僅知其為萬曆、天啟年間人。至於其個人事蹟,亦不甚了了。據錢謙益記載:「旅字園客,初名鼎梅,莆田人。以布衣游四方,卒于燕。著《露書》若干卷。詩苦吟,不多作,有集行世。」另據朱彝尊言:「園客放浪湖海,綴拾舊聞,《露書》一編,頗存軼事。其評隲一時詩家,遠比敖器之,近續王元美(王世貞)。」 [3] 然而,姚旅的集子,個人目前尚未見到。

明末,李維楨曾在為《露書》所作的序中說:「園客好遊,足跡幾遍天下」。 [4] 從姚旅所撰的《露書》來看,其一生行跡,確實遍歷南北,最北至宣府及京師,西北經豫至晉、陜;並曾溯長江西上,經江西、湖廣至四川,又到過兩廣,還去過雲南。而上京及返閩路程中,曾經歷浙江、南直隸、山東、直隸等地,亦自不待言。

姚旅早年的足跡,現已不明。青年以後,僅知其於萬曆二十五年(1597)冬,可能因為入蜀而在武昌停留,適逢黃鶴樓被燬。 [5] 至萬曆二十八年(1600)年底自四川東返,除夕當晚,泊舟於白帝城下,「縱飲口渴,命童子汲江水飲之」,覺江水「味甚醇甜」,即使是中冷、惠泉的水,也要「頓減聲價」。 [6] 隔年春,由四川歸福建途中,泊舟於新灘,遇暴雨。 [7]

萬曆三十年(1602),姚旅客居南京秦淮河畔。 [8] 第二年的冬天,僦居淮清橋,對面即是娼妓聚集的桃花渡。 [9] 直至萬曆三十二年冬天,姚旅猶在南京,曾與友人讌集於秦淮河畔。 [10] 在客居金陵時,加入了金陵詩社,因此留下了一些詩於《金陵社集詩》中。 [11] 萬曆三十四年(1606),姚旅曾客居青州知府盧作仁署中。 [12] 至萬曆三十八年(1610)仲秋後,北上京師,適遇朝鮮貢使入京,獲朝鮮使者贈予高麗扇及紙刀。 [13] 萬曆三十九年初夏,自北京南返,曾泊舟於鎮江之奔牛鎮。 [14] 至南京後,將《露書》交予張爾建,託其刊刻,隨即又匆匆趕往山東。[15]

萬曆四十一年(1613),姚旅曾至山西。 [16] 萬曆四十二年自北京南返。 [17] 據其書中所記,萬曆四十二年十一月廿一日晚上,他人在浙江新昌縣令署中。 [18] 而在萬曆四十四年,曾返回福建莆田,在家「始見鶴蘭」。 [19] 但萬曆四十五年,又「客楚」。 [20] 萬曆四十七年(1619),又再至京師。 [21] 天啟二年(1622),亦曾客居湖廣的江夏。 [22] 其後的蹤跡不明,何時死於北京,則不清楚。

二、《露書》的史料價值

姚旅所撰《露書》,現存有金陵徐登刻本。 [23] 據其自序言,是書之作,萌於萬曆三十年客居南京時,但無暇下筆;其後於萬曆三十四年(1606),客居青州知府盧作仁署中,始著手撰述。 [24] 據天啟二年(1622)侯應琛為該書所寫的序,稱其「艾年」(即五十歲)而「足跡幾天下遍」,則該書梓行時,姚旅的年紀已超過五十歲。 [25] 然而,令人感到可惜的是:該書在出版過程中,曾兩度遭遇火厄,因此現在所見的刻本,已非原來全豹。據其自序云:

辛亥(萬曆三十九年,1611),書粗成,抵秣陵,屬張爾建芟訂,隨刻日發程入齊,以事稽晷,刻書燬於火。時爾建借宅讀書,先是夜坐,聞瓦上多人馬聲,……。余己未(萬曆四十七年,1619)方續成,壬戌(天啟二年,1622)持二冊就友勘市語,偶寄市肆,暮歸,肆反扃,仿偟達旦,其夜果復燬。惟是潦略付梓,……。 [26]

姚旅是一個對知識有多方面興趣的士人,從《露書》的內容,可以看出這點。其所撰《露書》,自言係「追憶昔者,凡身之所交,口之所談,足之所履,目之所觸,耳之所聞,及一切可喜可愕,輒命管。」 [27] 最後成書,得十七萬言,分〈核〉、〈韻〉、〈華〉、〈雜〉、〈跡〉、〈風〉、〈錯〉、〈人〉、〈政〉、〈籟〉、〈諧〉、〈規〉、〈技〉、〈異〉十四篇,共十四卷。其中內容,上通先秦,下及當世,但以明代為多。

清人在《四庫全書總目》中稱此書:「詞氣獧薄,頗乖著書之體,其〈核篇〉所論經義,率毛舉捃拾,無關大指。〈韻篇〉亦猥雜不倫,〈諧〉、〈異〉諸篇,尤多鄙俚,至謂屈原宜放、馬遷宜腐,以其文之繁也,傎亦甚矣。」 [28] 然而,雖然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編者對此書的評價不高,但就如前面朱彝尊所說的,此書「頗存軼事」,書中不乏一些明代珍貴的佚聞及史料。

舉例來說,姚旅曾依據親身經歷,記到關中在嘉靖大地震後所出現的地下水位下降及地溫現象:

關中王孫長房招予遊(長安)曲江,不羈宗族,謂曲江昔時掘地三尺即及泉,自嘉靖末年地震後,十尺始及泉;昔時冬無青草,地震後,冬且原原芊芊,不殊春日。驗之,信然,蓋地氣漸煖耳。 [29]

以往,關於嘉靖三十五年(1556)關中大地震的研究,談及關中地震後水位下降,僅言及渭南縣在地震後,「水泉半堙,而桔皋以廢」;亦及華縣鳳谷寺石泉涸廢,泉中養魚為此中斷。 [30] 此一材料可做為補充。

此外,並記及雲南的公文傳遞制度:

滇南遞公文,有雞毛一枝、炭一塊在手,即知為火速飛遞,十日之程,兩日便至。 [31]

此條資料也甚有價值,可補充明代驛遞制度研究之不足。 [32]

另一方面,《露書》當中也記載了不少外族的資料。其中即記載了宣府城外的蒙古定住民:

宣府熟夷重客,至其家,榻地而坐,主人先牽生羊以獻,隨對客宰烹,熟則盛以器,戴於首以獻。方宰割、奉嚐、侑食,即有歌妓挾琵琶列侍。客酬主人,須以布帛,在客厚薄,不計尋丈。賞妓須針線之類,若以黃白,則主與妓皆不免有怒色,以為賤己
也。 [33]

此一資料可讓我們清楚地知道,蒙古人在明末時已定居於宣府城附近。 [34] 另外,姚旅又據所目擊,談及定居蒙古人的住屋形式:「北狄、西戎,皆用帳房,行即捲之,惟熟夷有房屋,以茅結之,或圓或方而頂尖,如保定近邑民間小屋耳。」 [35] 凡此皆它書所未詳及者。

書中並提到琉球宮廷喜演福建子弟戲:「琉球國居常所演戲文,則閩子弟為多,其宮眷喜聞華音,每作,輒從簾中窺。讌天使長吏,恒跪請典雅題目,如《拜月》、《西廂》、《買胭脂》之類皆不演;即《岳武穆破金》、《定遠破虜》,亦以為嫌。惟《姜詩》、《王祥》、《荊釵》之屬,則所常演,每嘖嘖羨華人之節孝云。」 [36] 另外,又談到「琉球國等威,以手巾別之。手巾者,裹首帛也。紫手巾最貴,即國相、大夫之類。黃手巾次之,紅、綠等又次之,青者為下。王手巾則兼用五色。我使往封,彼皆華服來見,不復用彼服色矣。」又云:「琉球國理錢穀官,謂之哪霸官。」 [37]

姚旅在書中,又記及其與來華歐人羅華宗的談話:「南海在粵,可達京師。往時海運往往揚帆,蓋由東海而北海也。頃見羅華宗云:自北海而西海而抵南海,則是四海周流,西北隔於戎狄,人莫由至耳。羅華宗者,西洋人,慕華而至華,衣冠、飲食、言動,皆宗華者。余問:『西洋布,出若國乎?』答云:『彼小西洋,吾所居大西洋,在京師之背北海中,去京師不遠,阻於韃靼,不能飛越,故必至南海焉。自西洋至南海,須閱三歲,海中自有小島,小島自為一國,時可泊舟焉。』問其酒,則蒲萄也。華宗與琍瑪豆同國,或云琍瑪豆之徒,其道稍遜;或云琍瑪豆之友。琍瑪豆善天文,所著圖,與中國頗異;且善煉丹。余問華宗供帳所出,云家中時有至粵者,此殆託言,或亦善煉丹乎?」 [38]

又記及海澄人在明末已仿製自鳴鐘:「近西域琍瑪竇作自鳴鐘,更點甚明,今海澄人能效作。」 [39] 同樣地,這兩條資料也可以讓我們對明末中歐文化之間的交流,有多一點的認識。

他也談到福建莆田的風土病──「著沙」,以及治療方式──「刮沙」:

莆有著沙之病,令人腹痛、手足冷,狀若傷寒,治之只用頭髮繩,刮兩臂上及頸上,令發紅,謂之刮沙。又內服薑湯而已。稍甚者,以針挑背上白筋如線,刃斷之,愈。最甚者,以針刺十指尖,出烏血即愈。 [40]

另外,又談到萬曆末年泉州的大瘟疫:

丁巳(萬曆四十五年,1617),余客楚,遇漳浦趙廣文云:「今歲泉州甚疫,死者數萬人。士大夫多親見鬼,後鬼言欲索食於粵,士大夫盛設侑席為餞,皆穿大紅,親與鬼酬酢。」 [41]

此事,〔康熙〕《福建通志》亦有記載,但僅云:「大疫」, [42] 未有傷亡描述,此條正可補其不足。

此外,《露書》還記錄了相當多的方言資料,包括閩粵、金陵、北京、洪洞以及山東、關中、湖廣等地的土語。 [43] 如記福建人「稱客不曰『兄』,必稱之曰『人客』。」又談到莆田、泉州、漳州一帶的人,稱夫為「翁」,而漳州人「謂婦人所私者」為「路頭翁」。又提到漳州人稱「替人受杖者」為「赤腳兵」。 [44] 又記關中有一方言叫「趿破鞋」,蓋「關中軍士至冬守邊,多不在家,其婦即與人私,不甚索人錢,故人謂之『趿破鞋』。」 [45] 除了方言之外,姚旅也在書中記錄了許多蒙古語。 [46]

總而言之,《露書》對於研究明代後期的歷史而言,是一本極為重要的筆記類資料,其中除了上舉的一些資料之外,還有大量的社會經濟史方面的材料,頗值得加以介紹。

三、《露書》中的風土材料

姚旅在《露書》中,記錄了大量南北各地的風土民情資料,其中絕大部份是其親身的觀察與見聞。以下按其性質,分別摘要介紹。

(一)婚喪喜慶

1.吉慶

姚旅在《露書》中曾記及各地慶賀生子的風俗,他說:「莆中生子,飲人以雞蛋酒,貽人以雞蛋粥,海內之風略同,獨南州及廣西飲人以薑酒。」又記到以壽幛祝壽及倩人寫壽文的流俗:

今為親上壽,率十數金為錦幛,然惜重幣,求文只持數錢,索學究筆,借一顯貴姓名,以誇耀戚里。桂匵而寶燕石,虛詐之俗,相沿不覺。是不惟誑俗,且誑父;不惟誑父,父亦自誑也。 [48]

這一材料,是觀察晚明祝壽消費及潤筆價格的好材料。此一資料大概是明代有關壽幛價格的唯一記載;而關於文人潤筆之價碼多少,記載亦少,此條資料亦可補其不足。

2.婚嫁

姚旅在旅行各地之餘,對於各地的婚嫁風俗,也有比較,如比較山西洪洞與福建莆田的嫁女風俗云:「洪洞縣嫁女,女出大門始上轎,及婿門,亦即下步入,所謂:『往送之門,必敬必戒』,於茲見之。莆俗輿而登堂,云至七日方敢見天,室有隙地,蔽以采布,不知何所昉?」 [49] 另外,他又談到洪洞嫁女喜用漳州牙轎相炫耀:

洪洞嫁女,以漳州牙轎為華觀,無則多方借之,撤去門窗,女露坐其中,遍遊坊市以耀人,即對門亦爾。余嘗見劉大參與李孝廉對門而居,劉氏嫁女與李,迂遊城中半日,始抵李居。 [50]

《露書》中又記及徽州鬧新娘的風俗:「《抱朴子》所言戲婦之俗,今惟新安有之,娶婦之夕,親族擁塞臥房,規足評手,擲果取笑,且謔弄新人,必求其答,不答,至以簪鑽體。」 [51] 此一資料可與田藝蘅的記載互相對照。田氏的記載為:

今徽州等處人娶新婦入門,眾親戚皆百般戲侮調弄,名曰弄新婦。甚有至于不堪毒謔死者云。其衣服鞋履皆用線縫綴,恐有疎脫,但不及于亂耳。風俗薄惡之甚,真南蠻之遺留也。唐時即有此風,曰娶婦之家弄新婦。今越俗,親友必將新婿灌醉于房中。 [52]

此外,他又談到福建漳浦攔轎勒索喜錢的風俗:「漳浦人初嫁女,親戚沿路以桌攔轎,勒覓喜錢,有多索不即放行,至次日始抵婿家者,如莆俗只攔門而已。」 [53] 另外,也記到莆田以小兒迎新娘出轎的習尚:「莆中新婦轎至堂,必以五、六歲小兒轎前作揖,婦始出轎。」 [54]

另外,姚旅又記載了四川及吳興的婚嫁年齡,說:「蜀男十二而娶壯女,吳興女十二而嫁壯夫。」 [55] 可見四川有幼男娶長妻的風俗,而吳興則幼女嫁長夫。此一資料,亦可與王士性的記載相參照:

蜀中俗尚締幼婚,娶長婦,男子十二三即娶,徽俗亦然。然徽人事商賈,畢娶則可有事于四方,川俗則不知其解。萬曆十年間,關中張中丞士佩開府其地,每五里則立一穹碑嚴禁之,每朔望闔邑報院,邑中婚娶若干家,某家男女若干歲,犯禁者重罪之。然俗染漬已久,不能遽變也。 [56]

其實,這種幼男娶長妻的風俗,在湖廣偏遠之處亦然。據郎瑛云:「近聞湖廣邊方,多有子方十餘歲,即為娶年長之妻。其父先與婦合,生子則以為孫也。故每每父年二十時,有子已十餘歲矣。」 [57] 其背後是否牽涉到這些地方婚姻市場上男女性比率失衡的問題,有待進一步考察。

姚旅在《露書》中,又提到南州(江西南昌)厭惡寡婦改嫁上轎的習俗:

南州謂重婚為「過婚」,俗極厭過婚之婦上輿,謂在人門前,即主其家不利,故一巷之內有過婚者,鄰家各持棍石以待之,婚家亦知舊俗,皆以午夜背至曠地而後登車。又聞過婚女家,亦不肯令從門出,甚至穴牆而徑焉。 [58]

此材料亦頗特別,足供研究明清婚俗者參考。 [59]

3.喪葬、祭禮

另一方面,姚旅在《露書》中,也對於各地的喪葬風俗加以比較。他於書中即談到山西洪洞婦女送葬習俗與各地的不同:

閨流送葬,處處皆素服、帷車,獨洪洞盛飾,衣紅綠、張蓋(隨其夫及父翁之應得者);又徒步旅行,男在柩前,女在柩後,男送出城外而別,女止門內。 [60]

又提及各地掃墓的風俗:「清明、重陽上墳,海內風俗,相去不遠。惟河南延津縣,正月初三、七月十五、十月初一皆上墳,一年多此三度。十月謂之『燒寒衣』,清明則先於墓前演戲三日,至祭日而散,視海內為盛。」 [61]

對於明代後期喪葬風俗的浪費,他也有所筆及。在談到山東青州府的喪葬風俗時,他說:「青州俗原奢侈,其流至於不情,如初喪之家,里社群集開筵演戲,以為孝子破悶,名之曰『伴坐』。及出葬路祭,結綵備極縑繡,祭品動費萬錢,名之曰『隨會』。」 [62] 另外,他也談到江西宗室重視冥壽的風俗:

南州宗室謂親死日為暗忌,生日為明忌。宗中極重明忌,親死者遇十生日,如五十、六十之類,猶追壽焉,族人具禮謁賀,一如存日。 [63]

此外,他也談到福建莆田當地冥紙上所印字樣的源流:「吾鄉中元祀其祖先,盛於海內。所燒與祖先銀錠,面上皆印『京宵花銀』四字,不知其義云何。余族有居涵江塘北者,先是鬻地於人,其人在地內掘土,得銀數十錠,若宋元所埋者,面上亦並有『京宵花銀』字,見俗有所本也。」 [64]

(二)節序踏青與生活風貌

《露書》中記述了不少各地節俗的資料,譬如他說清明、重陽踏青,以南京雨花臺最盛:「清明、重陽之景,無過秣陵雨花臺。數里之內,士女席地,若蟻聚垤,絃歌入雲,簫鼓沸地,土風之樂,以此為第一。」 [65]

相對於南京的雨花臺,北京則略遜一籌。不過高梁河的景色,也還算可以:「京師風塵漲天,獨少流水,高梁橋淺水漣漪,游魚可數,清明之後,漸游集焉。兩堤垂柳,交蔭清流,佛宇輝煌,羅綺花聚,亦一樂境也。蓋雨花以鬧勝,高梁以清勝。」 [66] 此外,他又談及「北都天壇傍有金魚池,魚長尺餘,分池種育,以待上供。端午前後,士女爭游觀焉。過此,則內進及分供公侯矣。是時,土人依柏為亭,置甕賣酒,餚核之珍,畢集山海,且當罏有歌伎,侑觴有妖童,孤旅過游,殊足遣懷。」 [67]

至於端午滑龍舟,他認為:「端午龍舟之戲,真州獨盛。觀者結綵為標,侑以鳶酒。龍舟兩兩相競,先至者得之,蓋奪標意也。載酒買船,日須數金,五日之內,計居民日費不啻萬金矣。」 [68] 而中秋賞玩之盛,雖海內皆然,但其中杭州虎丘獨以幽勝、以韻盛,「而吳歌尤勝。」 [69] 除此之外,他又提到蘇州,在每年的「六月二十四日,競游於葑門外荷花蕩,畫舫雲集,麗人舄錯。袁中郎謂:『露幃則千花競笑,舉袂則亂雲出峽』,可謂盛矣。」 [70] 另外,他也記及江南遊憩,除了冬天「圍罏閒話」之外,「餘三時多游眺,而姑蘇游山船更盛。」 [71] 另一方面,姚旅在《露書》中也曾大量引用當時一些文人的詩,談到各地的生活面貌。如抄錄了屠隆的〈江南謠〉,談到其所描繪的江南冶游之風:

十千買一爐,百萬買一畫,妖童與豔姬,大艑閶門下。

菱花與藕花,綠水平如掌,堤邊油碧車,湖上青蓮舫。

村村帶流水,遶屋是蒹葭,對門聞雞犬,舟楫過鄰家。

江南饒水竹,臺榭碧嶙峋,昨日絃歌罷,明朝換主人。

朝從紫陌游,暮向青樓歸,家中無斗粟,身上著羅衣。

並說:「江南冶游之風,在在可樂,讀『堤邊帷車、湖上蓮舫』,便令人神往。『舟楫過鄰家』,唯吳興擅其勝。末二首最中江南之弊,『明朝換主人』,余於諸友中每身見之。」 [72]

另外,他又談到王同軌所作的〈朔方風土十詩〉,錄了所記得的其中七首:

門前一陣鸁車過,灰揚,那曉的踏花歸去馬蹄香!

綿襖綿裙綿褲子,胖張,那曉的春風初試薄羅裳!

頭上髮髻高一尺,蠻娘,那曉的寶髻雲鬟官樣粧!

開口便食燒道子,難當,那曉的蘭陵美酒鬱金香!

生蒜生蔥生韭菜,腌臢,那曉的美人夜半口脂香!

開口便唱冤家的,歪腔,那曉的春風一曲杜韋娘!

行雲行雨在何方,炕上,那曉的美人夜宿芙蓉帳! [73]

頗可以顯見北方人的生活情狀,也是不錯的風俗史料。

除此之外,他也談到舟船倒拽、轎子倒擡之風:「建溪之舟如鳧,前尖小而後深大,遇水漲則倒拽上灘。北方冬日遇頹風,而轎亦倒舁。陶比部人表〈懷來道上苦風詩〉云:『越人舴艋撐須倒,西塞風尖轎倒擡;路上小兒休笑取,有人驢背倒騎來。』」 [74] 這對於了解明代交通工具的使用方式,也有幫助。

又提到負物的習俗:「巴陜人遇物,皆背之於背。外夷人遇物,皆載之於首,雖數十斤,步履自如。」 [75] 並觀察到南北燃炭方式的差異:「火盆駕炭,至微事,亦自有勢。南中熟炭在下,駕生炭於上,氣即焰上。北邊生炭在下,置熟炭於上,氣方焰下,若效南中,即熟者亦黑矣。蓋一陽之後,氣宜上焰。北邊陽氣不勝寒威,故焰氣降而下耳。」 [76]

(三)鬬魚等風俗

姚旅於《露書》中,又據其所見,記及鬬魚、鬬鵝、鬬鵪鶉、鬬促織、鬬蛛、鬬蟻的風俗,頗為難得。

其記鬬魚云:「莆中榕樹大蔭數畝,上可駕亭榭。四、五月,田頭蹄涔,產花魚,長二寸許,身若文錦,五彩相間。童子取之,異盆而飼,飼以蚊。欲鬬者,各以盆至,共盆即鬬,銜口翻身,怒目鼓浪。敗北者,循盆而走,勝者逐之,至斷其尾,因其勝負以取樂。余嘗與仲韋論快事:一則五、六月在故鄉木蘭陂上榕陰樹底,剖鮮荔支,看妖童鬬魚;一則二、三月在蘇公堤上綠柳蔭中,傾玉帶春,看冶妓走馬。」 [77]

其記鬬鵝云:「鬬鴨之風,今絕未聞,鬬鵝亦惟見於漳州。鵝之佳者,可值五千。鵝鬬,為護其子。故鬬時,土人執雛交立其前,雌鵝隨後,厲聲助其勇也。主人以手招之,壯其膽也。先以酒漬米飼之,酣其力也。若去主與雌,便不能鬬矣。弱者敗,即逐北。佳者雖敗,猶堅立不肯少卻。」 [78]

其記鬬鵪鶉,則云:「鬬鵪鶉之風,秦中為盛,曾於王孫長房宅上觀之。方桌鋪氊,氊上安麵篩,篩墻箱以布,放鵪鶉於內,誘以少粟,相見即鬬,勢亦可觀。負者竟逸飛,因其勝負以相賭。王孫、士人,袖口一袋,皆此物也。即肅客、游覽,皆不去此。蓋此物穫粟時方至,置之袖口,欲其暖耳。」 [79]

又記鬬促織云:「鬬促織之風,今惟燕京為勝。市上有籠賣者,置之於盆即鬬,鬬者視戰之勝敗為賭。雄能鬬,雌不能鬬。雄能鳴,鳴以翅。雌不能鳴,翅亦短。雌三尾,雄二尾。京師可單養,楚中不可單養,單養則死。江南亦不甚喜鬬,見風氣之殊也。」 [80]

又記鬬蛛云:「鬬蛛之法,袁中郎謂自公安龔散木始。鬬宜雌,不宜雄。雄遇敵則走,足短而腹薄,易辨。養之之法,先取別蛛子未出者,粘窗間紙上,雌蛛見之,認為己子,愛護甚至,見他蛛來,以為奪己,極力禦之。惟腹中有子及已出子者不宜用。鬬時,初以足相搏,數交後,猛氣愈厲,怒爪獰獰,不復見身。勝者以絲縛敵,至死方止。亦有怯弱,中道敗走者。有勢均力敵,數交即罷者。其色黧黑為上,灰為次,雜色為下。其名有玄虎、鷹爪、玳瑁肚、黑張經、夜叉頭、喜娘、小銕嘴,飼以蠅及大蟻。」 [81]

又記鬬蟻云:「蟻善鬬,《埤雅》已載之,然蟻有目而以鬚視,實發自袁中郎。蟻以鬚為視,行動之時,以鬚左右審視,然後疾趨。抉其鬚,即不能行,因憤而鬬,至死方休。」 [82]

除此鬬小動物之外,姚旅又於書中記及莆田瓜戰、蔗戰的風俗。其記瓜戰云:「瓜戰,西瓜熟時,莆人兩兩對,斷瓜之肉色,或斷子色,或斷拳剖時落子在地若干,負者出錢償值,以供笑樂。按吳越時,錢氏子弟逃暑,取一瓜,各言子之的數,言定剖觀,負者張宴,謂之瓜戰,則此風之來舊矣。」 [83]

另外,又記莆田之蔗戰云:「蔗戰者,甘蔗上時,莆人以數束積傍為賭,只取數枝,兩人遞擘,次數同而比試,短者償值。蔗長須立椅上擘之,熟此者,一枝一刀,直擘到地。游閒少年,亦以為樂。」 [84]

四、《露書》對晚明世態的記述

姚旅在書中亦記及甚多晚明的大千百態,茲舉其大者,以做說明。

(一)社會風氣

姚旅在書中,談到輿馬制度的改變說:「朝制:南、北官俱騎馬,隆慶間因南人不慣,始乘小轎,不數年,北亦如南矣。省垣道遇大九卿,或拜之,仍上馬,越數步始乘轎,名之曰『引馬』。」 [85] 另外,他也談到說:萬曆末葉,金陵的游客,「囊中不必有錢,出門必乘輿,作貴人狀。」 [86]

又記嘉靖年間,莆田士大夫的衣著簡樸,其中還談到一個笑話:

莆自嘉靖以前,士大夫多戴布帽。黃洗馬請急歸,過一驛,驛丞見其布帽,復不知洗馬是何官,乃自前席,且問公一日洗幾馬?黃謬答之曰:亦如公一日撥幾馬耳。又問謁府邑若何?曰:平處。謁監司若何?曰:平處。謁兩臺若何?曰:平處。丞始知是尊官,頭搶地稱萬死。 [87]

另外,也談到因為士人服飾簡樸而導致一場誤會,後來衍生為生員與縣丞、縣官的抗爭:

莆俗舊質朴,嘉靖壬戌(四十一年,1562)前,諸生概布帽,與齊民無別,一生野外便,丞過,以為民也,朴之五。生進城訴諸同袍,眾譁,俟丞旦日朝謁廟,持膏藥如面大,敷丞面,丞于思,一時難揭去,因共毆之。令護丞,怒欲治狀。令姓某,故墨。諸生因聚家丁圍令宅三匝,欲窮其貨。縣與驛項背相倚,有媚令者於背穴牆,出其貨於驛,屬過客順去。令既空居,始治激變狀,諸生相率訴諸當事,當事詰之曰:「令,父母也,天下無不是底父母,父雖不慈,子不可不孝,何故訴令?」諸生答曰:「令南面而治我,吾君也,撫我則后,虐我則仇。」當事為憮然。 [88]

此外,他還談及莆田在嘉靖年間,「男子初娶婦,必織馬尾為裙,以衷衣服,貧者不得此為恥,誠為怪俗。」至萬曆中葉以來,又有「以馬尾為鞾者,亦好異一事。」 [89]

(二)各行各業

姚旅於《露書》中,談到宋人王禹偁上疏云:「古有四民,今有六民」;他認為明末在六民之外,可再加十八民,合為二十四民:

《楓窗小牘》載宋人王禹偁上疏云:「古有四民,今有六民」,謂「古者農即兵也,今執戈之士,不復事農,四民之外,又一民也。佛教入中國,度人修寺,不耕不蠶,而具衣食,五民之外又一民也。」余以為今有二十四民:借籍三清,專門符水,六民之外,道家又一民也。錢權子母,藥假君臣,七民之外,毉者又一民也。灼龜擲錢,自謂前知,蓍草梅花,動稱神授,駕言管輅,籠絡孔方,八民之外,卜者又一民也。手抱五行,口生七政,九民之外,星命又一民也。姑布樨孩,麻衣糟粕,十民之外,相面又一民也。尋龍第一,青烏無雙,十一民之外,相地又一民也。技擅攻城,智能略地,十二民之外,奕師又一民也。額瞬眉語,低昂在天,口頭赤手,空囊珠玉,堆於半壁,十三民之外,駔儈又一民也。生長烟波,慣聽風水,身寂岸飛,千里坐至,十四民之外,駕長又一民也。緩行如桎梏,飛步若甜飴,不惜一雙踏河山百二,十五民之外,舁夫又一民也。論斗不論星,論君不論民,始於五虎,終以翻龍,十六民之外,篦頭又一民也。臭過鰒魚,香云龍挂,錢乙何視,趙甲何薄,十七民之外,修腳又一民也。捏手捏腳,揣前揣後,十八民之外,修養又一民也。藏龜真傳,瘦馬捷法,粉胸翠足,螺黛朱唇,機關日練,媚態橫施,□網滿前,貪坑無底,十九民之外,倡家又一民也。彼何人斯,居夫簾子,翠袖羅裙,曰男如女,兩兩三三,拔十得五,二十民之外,小唱又一民也。改頭換臉,世態備描,悲令人非,怒令人喜,廿一民之外,優人又一民也。吞刀吐火,度索尋撞,聚眾山於目前,種瓜蓏於頃刻,廿二民之外,雜劇又一民也。游閒公子,俠骨豪民,家藏劍客,戶列飛霞,激游矢若驟雲,探囊金如故物,里羨其雄,官何敢問,廿三民之外,響馬巨窩又一民也。 [90]

姚旅根據當時世態加上的十八民,即道士、毉者、卜者、星命、相面、相地、奕師、駔儈、駕長、舁夫、篦頭、修腳、修養、倡家、小唱、優人、雜劇、響馬賊。最後,他還感慨地說:「宋侈六民,今隆十八,凡此十八民者,皆不稼不穡,除二、三小技,其餘世人奉之如仙鬼,敬之竭中藏,家懸鐘鼓,比樂公侯,詩書讓其氣候,詞賦揖其下風,猗與盛哉!」 [91]

而在書中,他曾特別提到南京在萬曆三十年(1602)以後,出現「詞人各挾一妓,夾秦淮而居」的現象。 [92] 並對南北的娼妓加以比較:

南都妓文雅,口不談刀錯。北都妓高價而俗,楚妓麗而多情,晉妓夥而太受卑抑。晉妓,城中不敢騎馬,道行見人,概舉手稱拜,見秀才則不敢稱拜,曰磕頭,而膝略近地矣;城外騎馬見衣巾者,在里外即下馬稱拜。余嘗出平陽北門,遠見翠袖兩兩耳語,意其妓也,比肩車將近,列跪道左矣,蓋其俗然也。 [93]

姚旅對於北京的妓女,最不敢恭維,他說:「北都妓既無几案,又無香罏,極雅者,沉香在汗巾角,就火盆,挾片炭於盆簷爇之,欣欣德色矣。余嘗嘲之曰:『都門妓,眼眶大,而香罏亦大;房中有長案,案上有書,壁上有畫,雲居寺邊張五耳。』」 [94]

而對於萬曆中葉以後,南京秦淮河畔娼妓業的逐漸蕭條,他也認為是國力衰退的一個表徵,不是好事:

癸卯(萬曆三十一年)冬,僦居(金陵)淮清橋,隔桃花渡,即曲中也。予謂陳元凱廣文曰:「國家耗矣。」廣文問故,予指曲中,謂之曰:「此間華榱麗棟,曲榭層臺,半委草矣。」廣文謂此正宕俗轉淳,君反以為耗者何?曰:「李文叔不云乎:『天下之盛衰,係於洛陽;洛陽之盛衰,係於花園』,此亦洛陽之花園也。當國家盛日,城量珠玉,民生富裕,因以餘力酣歌於瑤箏錦瑟之間,且太平時人心宏拓,眼界闊大,視金如糞土。今物力盡詘,既無餘資以事此,又心與運移,漸入鄙細,金重性命矣。內多欲而外難割捨,紅粉冷落,曲榭變為蓬蒿,所由來也。予謂國耗者,正辨以此!」 [95]

另外,他也觀察到萬曆末年北京小唱的絕跡:「京師小唱率善肉聲,余甲寅(萬曆四十二年,1614)出都,及己未(萬曆四十七年)入都,此伎遂絕。歐陽伯宣曰:『小唱今為大雅矣。』」 [96]

除了娼伎之外,姚旅在《露書》中,還談及兩種盜賊。一為「白龍挂」:

白龍挂者,南都偷倉米之盜名也。以白布為長橐,跨牆出米,因曰『白龍挂』。黨與甚多,漕糧起運,散搭船上,北行而會於通州,運官少米者,請以上坐,輒為他盜賤值輸之,誠兩都倉儲之巨蠹也。 [97]

另外,又記及揚州的「水老鴉」:

水老鴉者,揚州舟猾也。舟人多託故與客閧,其一即跳入水中,久不出,其一與索命,行旅亦爽然自失,不得不多與金帛求息。然跳水者伏行水中,已在二、三十里外登岸矣。 [98]

除此之外,亦談到南京的黑市:

秣陵有夜市,在笪橋廊下。每五更,盜者以所盜物至,不舉燈,惟暗中度物,又不出聲,物值隨其所值即度錢,或價與物等,或得利數倍。習以為常,略不致訝,蓋所來舊矣。 [99]

另一方面,他也談到南京、北京的山人。他說:「薛千仞(薛岡)謂今長安(按:明人詩文多以「長安」泛指京師)中無位而游者,不分牛驥皆稱山人,人亦不分牛驥,皆從而山人之,蓋以山人為美稱也。余謂古之山人高,今之山人辱,何則?山人者,上而好修,重已重人;次而詞賦,豔口悅心。茲留都以篾片(一曰催末屑,一曰催客)為詞賦,京師以幹辦為文章。與篾片揖讓者,利招致新安太學,拜門生,而媚己曰爺。與幹辦腹心者,利通仕路之血脈,而作己耳報神。淮陰與絳灌伍,謂我山人,我面赧矣!」 [100]

(三)飲食風貌

姚旅在書中也記到許多地方的飲食風貌,如記:「洪洞肅客,必有妓。主人送酒,妓彈琵琶,酬酢皆拜。客上席,妓列叩首,起而侍立席傍,酒三行,妓捧柸置席前,只用箸矣。每上一葷一素一飯,先以燒賣,終以羊血湯。及撤席,妓始賜坐,用盒痛飲。然余客其間,不免破例,一兩柸,妓即就坐矣。」 [101] 又云:「洪洞人請客,帖曰『市餐』,則就麵肆食蝴蝶麵,麵已,繼之以小菜、酒。」 [102]

比較特別的是,他提到江西「宗室有壺盤之風,宗中有一事相厚者,即各以壺盤至,餚或十盤、或八盤、或四盤,酒或一壺、或兩壺、三壺,隨其家厚薄,不計焉。即日,主人必具圍碗,謂之『添換』。另日,仍設席酬謝。後流而製一衣、置一器,亦輕舉焉。有一王孫,千金之產,以此,不越歲而破費殆盡。」 [103]

除了對飲食風習的描述之外,他還記了各地的一些食品,其中有不少彌足珍貴的材料。如南北各地的水產:桃花蜆、寶坻銀魚、丙穴魚、保德魚、鄱陽鯁、雲間四鰓鱸、九江魚子醬等。 [104] 其中談及山西保德州的保德魚云:

保德魚,冬以贈人,千里猶鮮,但須冰耳。余未嚐其臠,都閫鄭紹勛嘗守備此州,問之,曰:「黃河濁流,此地兩山夾澗,其流獨清,故肥膩芳美。其品則鯉、鯽、鰱三種耳。冰用滾水,隨遶隨凍。亦有贗者,其品稍變,染以胭脂,澆以綠豆水,則可玩不可食。」 [105]

又提及廣東的魚膾:

魚膾,古人皆重膾,今遍歷土風,作之者寡,惟東粵絕重,匪惟宴會,即歌樓、酒館,往往而是,重客雅士,間輒就餐,一舉而盡數盌。然膾重鱸者,以肉白無腥,粵雖以青魚,可掩昔美。往在翟武康衙齋,嚐其一臠,至今奪吾口政。 [106]

又記南京的水產:「今按秣陵物候,河豚以二月初至,刀鯽以三月初至,鰣魚以四月初至,皆有信候,不爽毫髮。秣陵人喜嚐新逐時,爭先不爭錢,物稍後即置不盻。鍾伯敬〈秣陵桃葉歌〉所云:『四月鰣魚不論錢,千錢劣得一時先,河邊挑向城中去,走到城中減半千。』即其證也。」[107]

另一方面,他也談及蟹和蝦。他根據所見,云:「蟹惟海陵為大,大踰尺。三吳出以深秋,莆中出以深冬。風味大略相同,驏食猶有臊氣,若以膏糝麵,味更為勝。」 [108] 又說:《周官‧庖人注》稱道「青州之蟹胥」,然而「今蟹胥以江南為美」,青州可以說無蟹胥。「博興雖有蟹,亦小小者耳,味復不佳。」 [109] 又云:「莆人極重蟹,讌客非持蟹不樂。王敬美(王世懋)謂土人不之重,殊重一重冤案。」 [110] 至於蝦,他認為溫州的蝦最為鮮美。他說:「永嘉之蝦,亦若苧蘿村之西施,脂肉皆香,大不能尺,貴欲千錢。」 [111]

另外,他又談到鮑魚的形狀以及北京鮑魚的價格:

鮑魚,辨之者多,皆以為乾魚矣。又有言海中有一種鮑魚,形如小鱅。第長安所賣鮑魚,乃如大海螺,其味甚芳,價一斤三百銅錢。今多以海螺肉充之,價只百錢。天地間物類至廣,不可以未睹而妄爭也。 [112]

此一記載,實為明代飲食史之絕好材料。

除了水產之外,姚旅亦提及兩廣的烤乳豬:「劉道真少漁草澤,一媼樂其歌嘯,殺豚進之,道真食盡,媼見不飽,又進一豚,食半餘半。夫二豚餘半,乃其小小者,今惟粵中有此,宴客匪此不敬。蓋取初生者,用香料燒之。捨粵,寥寥絕無。彼中土官,其先皆上國遺風,故俗猶有存焉。」 [113] 此外,又談到雲南雞蹤菌的油,一碗須千錢。 [114]

此外,又品論各地酒之高下云:「金陵無酒,近長干王家薏酒,亦不可以為滕薛大夫。江北無如青州趙家露酒,可謂從事矣。曹州董酒,頗似余鄉酘酒,稍淡耳。然皆讓建溪玉帶春,以清勝也。」除此之外,也談到巴漢咂酒、華北桑落酒、襄陵酒及葡萄酒。 [115]

另一方面,在書中他也評論各地茶品之高下:

龍井茶不多,虎丘則薦紳分地而種,人得數兩耳。岕茶葉微大,有草氣見,丁長孺試其佳者,與松蘿不相伯仲。松蘿、天池,皆掐梗掐尖,謂梗澀、尖苦也。天池、武夷多贗品。天池則近山數十里概名焉,若山上之真者,與松蘿、岕山、虎丘、龍井、武夷、清源,可稱七雄。然而岕山如齊桓,實伯諸侯。天池如晉文。清源味稍輕,如宋王襄。蒙山生於石上,重之者以能化痰,然須藉別茶以取味,亦若東周天子耳。 [116]

這與謝肇淛在《五雜俎》中對茶的品評,略有差異。據謝肇淛的看法:「今茶品之上者,松蘿也,虎丘也,羅岕也,龍井也,陽羨也,天池也,而吾閩武夷、清源、鼓山三種,可與角勝。六合、鴈蕩、蒙山三種,祛滯有功,而色香不稱,當是藥籠中物,非文房佳品也。」 [117]

五、《露書》中的經濟資料

(一)貨幣與物價

姚旅在《露書》中曾記及雲南的貨幣,以及與銀的比價:

周九府有錢布刀龜貝,今天下不用貝,用之惟滇中。滇中曰蚆(蚆音葩,愽而頎,中廣而兩頭銳也。蚆,貝中之一種,滇曰此者,以用者此也。)有底曰孤兒蚆,底開曰開蚆,開蚆入小蚆曰合子蚆,則一當兩用。一箇曰一莊,四莊曰一手(以每數必四箇也)。十手曰半索,二十手曰一索(八十箇也)。二十索曰一袋(一千六百箇也),五袋為一百索,五十袋為一千索。貴則銀一錢換十二、三索,賤則十五、六索。以十六索計之,是一錢得一千二百八十箇也。一蚆可以買一物,則滇中之風景,尤勝於秣陵「一錢買得兩盤歸」也。 [118]

這一條資料,係明人有關雲南貝幣貨幣單位最詳盡之記載。陳全之(嘉靖二十三年〔1544〕進士)於《蓬窗日錄》中所載為:「貿易用貝,貝俗謂蚆,以一為庄,四庄為手,四手為苗,五苗為索,索蓋八十貝也。」 [119] 王士性(1547-1598)《廣志繹》的記述亦僅為:「貿易用貝,俗謂貝以一為庄,四庄為手,四手為苗,五苗為索,蓋八十貝也。」 [120] 另外,謝肇淛在《滇略》中,亦語及此:「海內貿易皆用銀錢,而滇中獨用貝,貝又用小者,產於閩廣,近則老撾等海中,不遠數千里而捆致之。俗名曰蚆,其用以一枚為一粧,四粧為一手,四手為一緡,亦謂之苗,五緡為一卉,卉即索也。一索僅值銀六釐耳。而市小物,可得數十種,故其民便之。」「但其數多,既不勝荷挈,而又易於破壞,緣其值甚輕,故亦不惜耳。輸稅於官,與銀互入,而收之者,又轉易銀以入帑,稍為不便云。 [121] 在《五雜俎》中,謝氏也說:「滇人以貝代錢,每十貝當一錢,貧民誠便。然白銀一兩,當得貝一萬枚,攜者不亦難乎?且易破碎,非如錢之可復鑄也。 [122] 相較之下,姚旅的記載要詳細得多。

另外,他也談到漳州人利用水銀,將西班牙人自中南美洲運來的銀錢增加重量:「外國銀錢每一錢,漳人以水銀法浸之,可增重一、二錢。」[123] 此一資料,也極為珍貴。

另一方面,《露書》中也記載了一些物價資料,這類的資料除前面已提過者外,又如記「雲在山者,撫州人,多異術,能為人追寫亡人小像,酷肖,每一像只索謝三金。」 [124] 又記:「龍沖,龍鼻傍骨也,黑色,非角非鬚,截以為珠,一串可數十金,於郭聖僕手中見之。」 [125]

另外,又記及一條買妾的價格,而該名「女子」竟然是男兒身:

甲辰(萬曆三十二年,1604),有人載一女子,手纖足小,顏色妖麗,至金陵上新河賣之,一太學納百四十金得之,定情之夕,一男子也。訴之朱侍御,侍御曰:「從江上來,何從跡之?」又一太學見之,願以八十金與求,此生反不忍捨之已。 [126]

前一位監生花了140兩銀子買到一個假貨,感到難過;另一名的監生反願以80兩銀子接手,後者或可能有斷袖之癖!

(二)海外貿易

除物價資料之外,姚旅在《露書》還記載了煙草傳入漳州之後,漳州農民大量種植,在萬曆末年,已回銷至菲律賓:

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,一名曰醺,以火燒一頭,以一頭向口,烟氣從管中入喉,能令人醉,且可闢瘴氣。有人攜漳州種之,今反多於呂宋,載入其國售之。 [127]

又云:「淡巴菰,今莆中亦有之,俗曰金絲醺,葉如荔枝,搗汁可毒頭蝨,根作醺。」 [128] 此二條資料,可以讓我們了解煙草初輸入中國的情況。鄭振鐸先生曾認為:關於煙草輸入中國的記載,當以此兩條資料為最早。 [129]

特別指得注意的是,他還提到漳州府的海澄人,多從臺灣北港番處買得鹿筋、烏魚子、饅魚脬等物,這條資料極為珍貴:

鹿筋、烏魚子、饅魚脬最佳味,而海澄最多,皆來自北港番。北港番者,去海澄七日程。其地廣而人稀,饒鹿與魚。其俗得鹿,只取其腸,洗淨繞臂,沿途生啖之,餘盡棄之,故海澄人以濫物易歸。又烏魚、帶魚之類,皆咬尾逐隊,千百為群,取者必徐舉,聽其去半取之,不然即決網斷繩而去。 [130]

在記及當時臺灣原住民的風俗時,也提及類似的情況:

北港俗,親死即刳去臟腑,以火乾尸,貯木懸梁,歲時出而祭之,其不識禮義如此。其人散居,無君長,惟甲長之類為頭目。中國十人以下至其地,則彼殺之;五十人以上,則彼閉戶而避我。捕魚、逐鹿者入其境,必分贈甲長土宜。閩撫院以其地為東洋日本門戶,常欲遣數百人屯田其間,以備守禦。 [131]

可見當時福建人與臺灣南部的平埔族,已有相當頻繁的貿易往來。

(三)農作物栽培

姚旅在書中,也談及若干農作物的栽培情況,其中除了上舉的煙草種植之外,還提及北京冬季栽培牡丹花的方式,以及牡丹初上市時的價格:

長安獻歲,朔日即有牡丹花,花大如巨盌,葉青蔥如翡翠,蓋於窖中以火力奪天工也。中貴市以進上,初折枝,一瓶酬五十金,漸次減值。余於初四、五在郭聖胎齋頭賞之,蓋中貴以悅一甲科,甲科以詒聖胎,為催詩使者也。 [132]

這與謝肇淛在《五雜俎》中所記的大同小異:「今朝廷進御,常有不時之花,然皆藏土窖中,四周以火逼之,故隆冬時即有牡丹花。計其工力,一本至十數金,此以難得為貴耳。」 [133]

另外,又記及山茶花的傳入莆田以及廣泛種植,並談到價格的轉變:「川茶花,花豔而清,芍藥疑不敢稱弟。莆中嘉靖前未有此,有仕蜀者攜至,秘不以分人,鄭僉憲(東白)訪其人,其人尚臥,僉憲令蒼頭移去,因折枝插地,明年遂成數十本。自是莆中盛開,初時售人,計葉取錢,葉可百錢,今亦計樹之大小。」 [134]

此外,又比較當時各地甘蔗的栽培情況以及甜度:

張載詩:「江南都蔗,讓液豐沛,三巴黃甘,瓜州素奈,凡此數品,殊美絕快,渴者所思,銘之衣帶。」今不第豐、沛無蔗,海內寥寥,有之惟閩粵,多液而甜。其運入兩都者,出自西江(按:即江西),不半閩而味復短。甘亦惟泉州、漳州為佳,兩都得之,喜同隋珠。洞庭只堪作奴,三巴至小至酸,稱以重臺可也。 [135]

此一資料,足供研究甘蔗栽培史之助。 [136]

結語

姚旅雖一輩子無任何功名,然卻不失為一位對當時世態的觀察者,所撰《露書》成於萬曆末年,即記錄了大量萬曆中後期或稍前的資料。由於該書內容,多半係其東南西北頻繁旅程中的親身見聞,且含蓋範圍甚廣,對於研究明代後期的社會現象、經濟活動,甚或文化史,均提供了相當多有益的材料。其中,不乏罕見的記載,如其記宣府城外之蒙古定住民、雲南貝幣之計算單位、漳州人與臺灣北港原住民的往來、漳州人種植煙草回銷呂宋,以及明帝國各地風土民情、飲食風尚,以及各地娼妓差異、甘蔗栽培情況,對於探討晚明社會各層面,均係不可多得的珍貴資料。當中又記載了一些物價的資料,如鮑魚、姬妾的價格,也彌足珍貴。

總體而言,此書的史料價值,並不亞於先前的一些筆記,有些記載甚至比謝肇淛的《五雜俎》、王士性的《廣志繹》還要詳盡,值得大家注意。

*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。

[1] 見謝國楨,《明清筆記叢談》(臺北:仲信書店據1980年再版盜印,出版年不詳),頁38-43。

[2] 收於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(臺南: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,1996),子部第111冊,頁526-804。

[3] ‧錢謙益輯,《列朝詩集》(《四庫禁燬書叢刊》集部第96冊,北京:北京出版社,2000),丁集卷7,頁332。〔清〕朱彝尊,《靜志居詩話》(《明代傳記叢刊》第9冊,臺北:明文書局,1991),卷18,頁661。關於姚旅的生平,又見〔清〕潘介祉輯,《明詩人小傳稿》(臺北:國立中央圖書館鉛印本,1986),卷4,頁159。道光《福建通志》(臺北:華文書局影同治10年刊本,1968),卷213,〈明文苑‧興化府〉,頁3921下-3922。

[4] 《露書》,卷首,李維楨〈露書序〉,頁528。

[5] 見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23。

[6] 見《露書》,卷7,〈雜篇〉,頁662。

[7] 見《露書》,卷14,〈異篇下〉,頁801。

[8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4。

[9] 見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8。

[10] 見《露書》,卷12,〈諧篇〉,頁761。

[11] 見清‧錢謙益輯,《列朝詩集》,丁集卷7,頁332-33。

[12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4。

[13] 見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4。

[14] 見《露書》,卷14,〈異篇下〉,頁801。

[15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5。

[16] 見《露書》,卷14,〈異篇下〉,頁802。

[17] 見《露書》,卷12,〈諧篇〉,頁760。

[18] 見《露書》,卷14,〈異篇下〉,頁801。

[19] 見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36。

[20] 見《露書》,卷13,〈異篇上〉,頁783。

[21] 見《露書》,卷12,〈諧篇〉,頁760。

[22] 見《露書》,卷13,〈異篇上〉,頁787。

[23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李維楨〈露書序〉,頁528下。關於該書刊行時間,謝國楨先生言在崇禎年間,而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編者,則定為天啟年間。

[24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4。

[25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侯應琛〈露書序〉,頁532。

[26] 見《露書》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5。

[27] 見《露書》,卷首,〈露書自序〉,頁534。

[28] 見清‧紀昀等,《四庫全書總目》(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3冊,臺北:臺灣商務印書館,1983),卷128,〈子部‧雜家類存目五〉,頁764。

[29] 《露書》,卷7,〈跡篇〉,頁673。

[30] 參見賀明靜編著,《(1556年)華縣地震災害研究》(西安:陜西人民出版社,1990),頁92。

[31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2。

[32] 蘇同炳的《明代驛遞制度》(臺北: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,1969),以及劉廣生所編的《中國古代郵驛史》(北京:人民郵電出版社,1986),均談及急遞舖,但均未及應用此一資料。

[33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5。

[34] 明末名將滿桂(?-1629)即為宣府的蒙古人。據清‧陸奎勳所撰的〈滿桂傳〉云:「滿桂,蒙古人,自幼家宣府。」見《陸堂文集》(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集部270冊),卷16,頁695。

[35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5。

[36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4。承徐玉虎先生告知,此條資料之記載可能言過其實,福建子弟戲應該是中國冊封使抵達時,才演出做為招待,平常應是不演的。

[37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4。

[38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5-706。

[39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6。明末,除了海澄人開始仿製之外,亦有資料提及上海人也加以模仿。事據明‧佚名,《雲間雜志》(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子部第244冊)云:「西僧利瑪竇作自鳴鐘,以銅為之,一日十二時,凡十二次鳴,子時一聲,丑時二生,至亥則聲十二。利師同事之人郭仰鳳,住上海時,上海人倣其式,亦能為之,第彼所製高廣不過寸許,此則大於斗矣。」(見頁488)

[40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2-703。

[41] 《露書》,卷13,〈異篇上〉,頁783。

[42] (康熙)《福建通志》(收於《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》,北京: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8),卷63,〈雜記〉,頁2678。

[43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8-711。

[44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8。

[45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11。

[46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15-716。

[47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。

[48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3。

[49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。

[50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-682。

[51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52] 明‧田藝蘅,《留青日札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,1992),卷21,「弄新婦」,頁398。

[53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54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55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56] 見明‧王士性,《廣志繹》(北京:中華書局點校本,1981),卷5,〈西南諸省〉,頁109。

[57] 明‧郎瑛,《七修類稿》(台北:世界書局,1963),卷15,〈義理類〉, 「惡俗」,頁224。

[58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59] 江西此種風俗一直至清代猶然。(乾隆)《南昌縣志》(臺北:成文出版社影乾隆16年刊本,1989)云:「俗恥再蘸,家有嫠婦嫁,必破壁出之或毀垣,不令由戶;嫁必以夜,不用鼓樂,見者唾為不祥。」見卷19,〈風俗志〉,頁375。民國《昭萍志略》(臺北:成文出版社影民國24年刊本,1975)亦云:「恥再蘸,有嫠婦嫁,必由門外階下出,謂之『下階』。」見卷12,〈風土志〉,頁2359。

[60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3。

[61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1。

[62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63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3。

[64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2。

[65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0。

[66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0-691。

[67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1。

[68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1。

[69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2。

[70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1。

[71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91。

[72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4。

[73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4-695。姚旅在此說此詩為王同軌所作,而蔣一葵在《長安客話》(北京:北京古籍出版社,1982)中則說是金陵陳鐸(字大聲)所作(見卷2,〈皇都雜記〉,頁34),到底作者是誰,有待查證。

[74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2。

[75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2。

[76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2。

[77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0。

[78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0。

[79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0-721。

[80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1。萬曆末年,袁宏道(1568-1610)言:「京師人至七、八月,家家皆養促織。余至郊野,見健夫小兒群聚草間,側耳往來,面貌兀兀,若有所失者,至於溷廁汙垣之中,一聞其聲,湧身疾趨,如饞貓見鼠。瓦盆泥罐,遍市井皆是,不論老幼男女,皆引鬥以為樂。」見袁宏道,《袁中郎全集》(臺北:偉文圖書出版社影明刊本,1976),卷16,〈雜錄〉,「畜促織」,頁733-736。

[81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1。袁宏道談及北京的鬬蛛云:「鬬蛛之法,古未聞有,余友龔散木創為此戲。散木與余同館,每春和時,覓小蛛腳稍長者,人各數枚,養之窗間,較勝負為樂。蛛多在壁陰及案板下,網止數經,無緯。捕之勿急,急則怯,一怯即終身不能鬬。宜雌,不宜雄。雄遇敵則走,足短而腹薄,辨之極易。養之之法,先取別蛛子未出者,粘窗間紙上,雌蛛見之,認為己子,愛護甚至,見他蛛來,以為奪己,極力禦之。惟腹中有子及已出子者,不宜用。登場之時,初以足相搏,數交之後,猛氣愈厲,怒爪獰獰,不復見身。勝者以絲縛敵,至死方止。亦有怯弱,中道敗走者。有勢均力敵,數交即罷者。散木皆能先機決其勝敗。捕捉之時,即云某善鬬、某不善鬬、某與某相當,後皆如其言。其色黧者為上,灰者為次,雜色為下。名目亦多,曰玄虎、鷹爪、玳瑁肚、黑張經、夜叉頭、喜娘、小鐵嘴,各因其形似以為字。飼之以蠅及大蟻。凡饑飽喜嗔,皆洞悉其情狀。其事瑣屑,不能悉載。散木甚聰慧,能詩,人間技巧事,一見而知之,然學業亦因之廢。」袁宏道,《袁中郎全集》,卷16,〈雜錄〉,「鬬蛛」,頁737-739。

[82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1。袁宏道在談及北京的鬬蟻時云:「嘗過西山,見兒童取松間大蟻,剪去頭上雙鬚,彼此鬬咬,至死不休。問之,則曰:『蟻以鬚為眼,凡行動之時,先以鬚左右審視,然後疾趨。一抉其鬚,即不能行,既憤不見,因以死鬬。』試之,良然。余謂蟻以鬚視,古未前聞,且蟻未嘗無目,必待鬚而行,亦異事也,識之,以俟博物者。」見袁宏道,《袁中郎全集》,卷16,〈雜錄〉,「鬬蟻」,頁736-737。

[83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1。

[84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21。清初,屈大均(1630-1696)在《廣東新語》(北京:中華書局點校本,1985)中,亦曾語及廣東有此風俗:「廣州兒童,有賭蔗、鬬柑之戲。蔗以刀自尾至首破之,不偏一黍,又一破直至蔗首者為勝。柑以核多為勝。」見卷9,〈事語〉,「賭蔗鬬柑」,頁302。

[85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79。

[86] 《露書》,卷7,〈雜篇〉,頁665。

[87] 《露書》,卷12,〈諧篇〉,頁755。

[88] 《露書》,卷7,〈雜篇〉,頁668。

[89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2。

[90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6。

[91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6。

[92] 《露書》,卷7,〈雜篇〉,頁664。

[93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8。

[94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8。

[95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8。

[96] 《露書》,卷12,〈諧篇〉,頁760。

[97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6-697。

[98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7。

[99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7。

[100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697。

[101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。

[102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。

[103] 《露書》,卷8,〈風篇上〉,頁681。

[104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7。

[105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7。

[106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7-718。

[107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26。

[108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8。

[109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8。謝肇淛在《五雜俎》(臺北:偉文圖書出版社,1977)中亦云:「青州雖為齊屬,然其氣候大類江南」,「市上魚蟹,腥風逆鼻,而土人不知貴重也。有小蟹,如彭越狀,人家皆以喂貓、鴨。大至蚌蝤、黃甲,亦但醃藏臭腐而已。使南方人居之,使山無遺利,水無遺族,其富庶又不知何如也。」見卷11,〈物部三〉,頁282。

[110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28。王世懋曾在《閩部疏》(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》史部247冊)中說「興化數里,河中有蟹,形味俱似吳中,而土人不之重。」(見頁678上)故姚旅於此反駁之。

[111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8。

[112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28。

[113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8。

[114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8。謝肇淛在《五雜俎》中也談到此物,他說:「滇中有雞蹤,蓋菌、蕈類也,以形似得名。其油如醬,可以點肉,亦閩中烏鯰醬之類也。」見卷10,〈物部二〉,頁265。

[115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9。

[116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9-720 。

[117] 見《五雜俎》,卷11,〈物部三〉,頁270。

[118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0-701。

[119] 明‧陳全之,《蓬窗日錄》(收入《續修四庫全書》第1125冊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7),卷1,頁31。

[120] 見明‧王士性,《廣志繹》,卷5,〈西南諸省〉,頁128。

[121] 見明‧謝肇淛,《滇略》(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494冊) ,卷4,〈俗略〉,頁135-36。

[122] 見明‧謝肇淛,《五雜俎》,卷12,〈物部四〉,頁316。

[123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下〉,頁708。

[124] 《露書》,卷12,〈技篇〉,頁764。

[125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41。

[126] 《露書》,卷7,〈雜篇〉,頁669。

[127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39。

[128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39。

[129] 見謝國楨,《明清筆記叢談》,頁43。

[130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27。

[131] 《露書》,卷9,〈風篇中〉,頁703。

[132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36。

[133] 見明‧謝肇淛,《五雜俎》,卷10,〈物部二〉,頁262。

[134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下〉,頁731。

[135] 《露書》,卷10,〈錯篇上〉,頁719。

[136] 季羨林先生的《糖史》(收入《季羨林文集》(南昌:江西教育出版社,1998),第9卷)中,未應用到此一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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